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2027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并资助中国优秀青年赴匈牙利攻读本科、硕士或博士学位。现将启动2026/2027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校内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学习或研修。
二、资助计划、选派专业与资助内容
1.选派名额
20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24-48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72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学习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3.选派专业
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农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工程学、医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等领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农学、工程学、医学、师范、艺术等领域
博士研究生:不限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需参加预科学习的人员,匈方会在奖学金证明中明确,本次奖学金身份仅保留到预科课程结束,之后匈方将再出具专业学习阶段的奖学金证明。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7.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8.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四、选拔程序
1.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匈方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西安音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完成校内审批流程。
申请人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1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2025年12月5日-2026年1月15日登录匈方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对外联系材料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申请人在中方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院系审核推荐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应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并本人签字后连同系统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交至所在院系,所在院系要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其出具推荐信,如实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所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
3.学校审核推荐
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15日下班前将完整纸质材料送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材料发至国际处邮箱(邮件主题及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姓名-匈牙利互换奖学金)。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84。
五、材料清单
1.中方及匈方系统平台生成的申请表(签字)和其他需上传的附件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
2.《西安音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签字纸质版1份;
3.所在院系“单位推荐意见”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学校推荐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所有留学候选人将于2026年7月开始陆续收到匈方反馈,若收到录取信息,请尽快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七、相关要求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务必注意项目的申报时间节点(以本通知时间为准),提前提出个人申请,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填报材料要求准确真实。
八、咨询方式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考附件和国家留学网项目专栏信息: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84,申请人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或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573
联系邮箱:ouyafei9@csc.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二)西安音乐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办公地点:5号楼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667064(肖老师)
联系邮箱:guojichu@xacom.edu.cn
附件:西安音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西安音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