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业务范围包括:
一、起草、制定学校各项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相关发展规划,并负责各项外事工作相关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二、规划、组织并落实学校与国(境)外机构开展的各类教学、科研等合作交流项目;
三、协调学校各类外事活动;
四、负责境外专家的聘请、签证、合同签订,参与相关管理工作;
五、协助学校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做好公派出国(境)人员的申报、选拔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人员相关事务办理,协助因私出国(境)人员相关事务的办理,并为学校师生提供必要的外事咨询服务;
七、负责外国留学生,港、澳、台生及访问学者等各类研究人员的相关申报及管理工作;
八、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服务;
九、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